海峡导报大龙海
26日,导报记者从龙海市政府网获悉,为提振消费信心,龙海市出台两项鼓励措施:
一是鼓励商业综合体管理公司举办“消费季”“购物节”“满减优惠”等促进消费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公司当季服务业营业收入总额达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经统计部门认定),给予奖励5万元。
二是鼓励住宿、餐饮、娱乐等企业让利促销,当季营业额实现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经统计部门认定),给予奖励3万元;增幅每提高10个百分点,叠加奖励元;当季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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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记者王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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