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也是一条“文明线”。
10月6日起,
芗城区胜利路市政府路口、
南昌路香格里拉路口,
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违法行为,
抓拍取证“强势来袭”!
今天,小编将对部分车辆进行曝光,
请广大车辆驾驶人引以为戒!
“未礼让斑马线”相关处罚条例:
以下曝光车辆驾驶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代码)相关条例,处以记3分,罚款元的处罚。
违法车辆:闽EK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徐*年
家庭住址:龙海市九湖镇埔美山村
违法车辆:闽EP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吴*金
家庭住址:漳浦县绥安镇
违法车辆:闽EV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陈*育
家庭住址:芗城区延安北路
违法车辆:闽EJA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王*贞
家庭住址:芗城区延安北路
违法车辆:闽ER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蔡*芬
家庭住址:云霄县列屿镇油车村
违法车辆:闽EC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家庭住址:芗城区胜利东路
违法车辆:闽EGV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林*丽
家庭住址:芗城区瑞京路
违法车辆:闽EEG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蒋*良
家庭住址:芗城区丹霞路
违法车辆:闽EUF17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马*炬
家庭住址:诏安县南诏镇文峰街
违法车辆:闽EY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漳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家庭住址:芗城区延安北路
违法车辆:闽EU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冯*滨
家庭住址:芗城区胜利西路
违法车辆:闽ET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漳州市交服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家庭住址:芗城区漳华路
违法车辆:闽EXB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翁*凤
家庭住址:漳浦县官浔镇溪坂村
违法车辆:闽E1E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邓*珍
家庭住址:漳浦县石榴镇长兴村
违法车辆:闽EBV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陈*强
家庭住址:东山县西埔镇东埔街
违法车辆:闽ET
违法时间:10月6日
车主姓名:漳州市好友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家庭住址:东一号路新城花园
看到以上这些信息曝光,
你还会遇行人却不礼让吗?
那么,也有很多小伙伴存在疑问,
车辆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呢?
来看蜀黍的权威解读!
↓↓↓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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