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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漳州最新人事任免,包括多个部门

来源:龙海市 时间:2019-3-29

芗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

近日,芗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及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等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方旭主持会议,副主任许木毕、汤如旭、刘南煌、雷黄文君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领导李向东,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经过审议表决,会议决定:

接受吴炎成同志辞去芗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吴海强、蔡立洲两位同志辞去芗城区九届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震凡同志辞去芗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接受吴海强、蔡立洲、曾超、林亚福四位同志辞去芗城区九届人大代表职务;

确认陈澄民代表资格终止,并予以公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任命林建平同志为芗城区人大常委会通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许震凡同志芗城区人大常委会通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会议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决定。

中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刘贵熊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环境监测站站长(事业副科)。

因机构改革,该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经研究决定:

郑宝源同志任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该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跃辉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南锋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文金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廖静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陈明峰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树成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林阿彪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谋民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吴瑞鑫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文祥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吴金辉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坤生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鸿华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明聪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朱永松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曾长兴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叶生华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卢建东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结生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欧惠聪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志毅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林添伟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陈义丹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沈渊泉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鹏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建贤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沈耀胜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英明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捍南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尤芳艺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彭展科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蔡聪智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柯燕辉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少杰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苏水根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蔡长寿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王鹏飞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立平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金梅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柯龙同志为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科长级干部。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陈松辉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加祥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通辉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唐晓芬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张素丽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漳交办〔〕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常山开发区交通局、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高速办)各科室,驻局纪检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傅佳学(党组书记、局长、高速办主任):主持领导局党组和行政及高速办全面工作。

黄进安(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教育培训、“双拥”、计生、世行项目、融资、审计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人事科、财审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黄卫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含危桥、拆渡建桥)、扶贫开发、旅游交通、生态绿化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养护管理科、市公路养护中心、交通建设工程技术管理中心,联系建设管理科。

林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运输管理、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现代交通物流、信息化、运输经济统计、反恐、维稳、综治、突发事件处置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综治办)、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科技教育科。

胡特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交通综合规划、计划、科研论证、项目前期、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生态环保,协调港航建设、涉台交通和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综合规划科、总工办、市高速办,联系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

沈建东(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主持领导驻局纪检组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解贵忠(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负责局机关内部协调、系统政策法律法规、科技教育、电话系统建设、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绩效、来信来访、新闻宣传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办公室、法制科、科技教育科、交通应急管理中心。

周长华(党组成员、副处长级):负责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挂钩帮扶、纠风民评、创卫(城)、工会、共青团、文体。分管机关党委会(党建办、文明办、效能办)、系统工会。

黄昌顺(党组成员、副处长级):负责交通综合执法、依法行政、诚信建设、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审核审批、体制改革、“放管服”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审核审批科、地方海事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法制科。

李明(调研员):负责系统老干部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

吴汉城(副调研员):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防汛抗灾、农民工工资、节能减排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建设管理科(重点项目办)、铁办、交通质监局、检测中心。

局领导分工实行AB角,具体为:黄进安、解贵忠互为AB角,黄卫民、李明互为AB角,林云、黄昌顺互为AB角,胡特新、吴汉城互为AB角,沈建东、周长华互为AB角。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漳州之窗

芗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

近日,芗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及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等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方旭主持会议,副主任许木毕、汤如旭、刘南煌、雷黄文君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领导李向东,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以及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经过审议表决,会议决定:

接受吴炎成同志辞去芗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吴海强、蔡立洲两位同志辞去芗城区九届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震凡同志辞去芗城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接受吴海强、蔡立洲、曾超、林亚福四位同志辞去芗城区九届人大代表职务;

确认陈澄民代表资格终止,并予以公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任命林建平同志为芗城区人大常委会通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许震凡同志芗城区人大常委会通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会议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决定。

中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刘贵熊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环境监测站站长(事业副科)。

因机构改革,该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经研究决定:

郑宝源同志任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该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跃辉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南锋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文金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廖静同志任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陈明峰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树成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林阿彪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谋民同志任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吴瑞鑫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文祥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吴金辉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坤生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鸿华同志任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明聪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局长;

朱永松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曾长兴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叶生华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卢建东同志任漳州市平和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结生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局长;

欧惠聪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志毅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林添伟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陈义丹同志任漳州市东山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沈渊泉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鹏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建贤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沈耀胜同志任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李英明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捍南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尤芳艺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彭展科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蔡聪智同志任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柯燕辉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少杰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苏水根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蔡长寿同志任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王鹏飞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立平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金梅同志任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柯龙同志为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副科长级干部。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中共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经研究决定:

陈松辉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加祥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通辉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唐晓芬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张素丽同志任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原任环保局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年1月23日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漳交办〔〕3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常山开发区交通局、台商投资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高速办)各科室,驻局纪检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傅佳学(党组书记、局长、高速办主任):主持领导局党组和行政及高速办全面工作。

黄进安(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教育培训、“双拥”、计生、世行项目、融资、审计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人事科、财审科、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黄卫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养护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含危桥、拆渡建桥)、扶贫开发、旅游交通、生态绿化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养护管理科、市公路养护中心、交通建设工程技术管理中心,联系建设管理科。

林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运输管理、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现代交通物流、信息化、运输经济统计、反恐、维稳、综治、突发事件处置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综治办)、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科技教育科。

胡特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交通综合规划、计划、科研论证、项目前期、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生态环保,协调港航建设、涉台交通和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综合规划科、总工办、市高速办,联系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

沈建东(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主持领导驻局纪检组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解贵忠(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负责局机关内部协调、系统政策法律法规、科技教育、电话系统建设、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绩效、来信来访、新闻宣传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办公室、法制科、科技教育科、交通应急管理中心。

周长华(党组成员、副处长级):负责系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挂钩帮扶、纠风民评、创卫(城)、工会、共青团、文体。分管机关党委会(党建办、文明办、效能办)、系统工会。

黄昌顺(党组成员、副处长级):负责交通综合执法、依法行政、诚信建设、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审核审批、体制改革、“放管服”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审核审批科、地方海事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法制科。

李明(调研员):负责系统老干部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

吴汉城(副调研员):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轨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防汛抗灾、农民工工资、节能减排和分管领域安全、环保、信访工作等及局长交办任务。分管建设管理科(重点项目办)、铁办、交通质监局、检测中心。

局领导分工实行AB角,具体为:黄进安、解贵忠互为AB角,黄卫民、李明互为AB角,林云、黄昌顺互为AB角,胡特新、吴汉城互为AB角,沈建东、周长华互为AB角。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漳州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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