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会抽中11万只给了2万
年8月,小李入职深圳市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岗位为公司前台。工作后不久,就碰上年底公司开年会,活动中小李抽中了11万元奖金的大奖。
惊喜来得如此突然,小李上台从颁奖嘉宾手中接过了标明“壹拾壹万元整”的获奖支票,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
随后,公司向小李发放了2万元的奖金,然而剩余的9万元,直到小李离职也一直未能如数兑现。这对小李来说,无疑是“煮熟的鸭子飞了……”
小李十分不解,这么大一个年会,还请了知名乐队上台表演,结果却只是一场作秀?
小李尝试与公司沟通,“跟我说只能拿2万元,剩下的后面再给,可年的2月份就把我辞了,我也很无语。我要剩下的9万元,居然跟我说都离职了,哪还有钱?”协商未果后,双方选择对簿公堂。
公司:奖金系赠予可以撤销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方辩称,该笔奖金面向的群体是年会当晚所有的与会人员,除了部分员工外,还有行业内其他知名企业的负责人、供应商等,因此并不能定义为仅仅面向内部员工的年终福利。
而发放这笔奖金的行为应该定性为赠予,系无偿合同,公司可以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而撤销这个赠予的行为。
法院判决:单位应支付奖金差额
根据南山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在年会上的11万元奖金是否属于员工的内部福利是案件的焦点。
根据小李提供的北京有哪间治疗白癜风的医院中科白癜风名医会诊
转载请注明:http://www.longhaishizx.com/lhszz/5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