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广大购房人注意购房资金安全付款的提示
为保障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防止购房款被挪用,杜绝工程无法建成交房,确保购房人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区住建局郑重提醒广大购房者:1、购房人所购房屋(住宅、店铺、车位、办公用房、商场等)的任何购房资金(包括定金、订金、预售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追加的首付款等)都应由购房人直接转入由区住建局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2、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售楼现场均应公布。除监管账户,开发商任何要求购房人转入其它账户都属违规行为,购房人应予以拒绝,并核实转载请注明:http://www.longhaishizx.com/lhsms/8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