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领会、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龙海法院在促进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传承中的司法职能作用,为新时代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文件精神,在龙海市委和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的高度重视下,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龙海法院设立“龙海古民居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并在东园埭美古民居、角美林氏义庄分别设立两个司法保护示范点。
9月10日上午9时,在龙海法院机关五楼,“龙海古民居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揭牌仪式举行。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通斌,龙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伟宏,龙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淑香,龙海市文旅局副局长康俭明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龙海古民居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全体干警和媒体记者参加揭牌仪式。仪式活动由龙海法院陈淑香院长主持。
揭牌仪式上,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通斌,龙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伟宏共同为“龙海古民居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揭牌。
9时40分,在东园埭美古民居,该院举行“埭美古民居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仪式,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通斌,龙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伟宏共同为“埭美古民居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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