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龙海网"看龙海时事
注意啦!
注意啦!
注意啦!
与你有关!
重要的话说三遍!!!
年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了
年1月1日起,漳州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了。
为避免影响您的社保待遇,请您尽早完成缴费。
01
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做好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号)规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缴费基数标准(3元-元)过渡执行至年底,年1月1日起,月缴费基数由其本人在元至元之间自行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额=缴费基数*20%*12个月,如果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年缴费额最低标准为*20%*12=.6元,比年提高了.6元。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明细表↓↓↓
02
缴费方式
12月20日前,与税务、银行签有代扣代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标准,在签约的银行卡中存入足够余额,完成当年度的缴费,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福建税务”
转载请注明:http://www.longhaishizx.com/lhszz/5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