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提升群众自觉遵守交通道路法规,龙海交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的方式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测评,现将龙海市10月份机动车依法礼让率、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摩托车安全头盔佩戴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六项指标”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1.城市道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通过对平宁汽车站路口、东贸路口、坂头路口3个路口,每处连续观测至少25周期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情形,通过测评得出25批次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中,有辆次机动车礼让行人,机动车依法礼让率为85%。
2.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通过对东贸路口、坂头路口、实验中学路口3个信号周期(合计通过的行人不少于人)进行测评,通过测评得出,在3个信号周期中按照信号灯指示并在人行横道内通过路口的行人90人次,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率为90%。
3.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通过对山后路口、龙海高速路口、芦州路口3个路口,每个点位连续观测交通方向3个信号周期(合计通过的非机动车至少辆)进行测评,通过测评得出,在3个信号周期中按照信号灯指示并通过路口的非机动车辆次,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为95%。
4.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通过对港尾镇政府、浮宫路口、平宁汽车站路口3三个路口,每个点位连续观测不少于50辆电动自行车,通过测评得出,在3个点位中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为51辆次,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85%。
5.摩托车头盔佩戴率通过对港尾镇政府、浮宫路口、平宁汽车站路口3个路口,每个点位连续观测周期内不少于20辆摩托车通行,通过测评得出,在3个点位中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为51辆次,摩托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85%。
6.汽车安全带使用率通过翠林卡口、浮宫桥头反向卡口、庄厝反向卡口3个高清卡口,每个高清卡口调取至少辆汽车连续抓拍照片,通过测评得出,在3个点位中汽车前排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为辆次,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为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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