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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招聘开封市陇海医院招聘39名工作人员

来源:龙海市 时间:2018-3-21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医院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我省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工勤岗位。

  二、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附表2)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年1月1日为准。例如:26周岁以下是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已被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正式聘用,在已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三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年3月5日开始报名,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截止时间请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保科(开封市禹王台区材料厂中街87号)。

  (四)招聘工作-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报名材料要求:

  1、须考生本人持《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需贴照片)、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计划其它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具备执业资格者,报名时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5、其他条件中要求高中起点的须携带高中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缴费: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分,包含公共卫生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一套试卷。

  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院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请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同时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员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专业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根据岗位需求可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同时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各为分,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和其考试总成绩同时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我院提出申请,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后,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与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聘用资格作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聘。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请及时   招聘工作

  医院-

  监督-

  医院人保科-

  附件1: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一(医学类专业).xls

  附件2: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二(非医学类专业).xls

  附件3: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为提升我县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积极为我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豫公通〔〕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聘用优秀人员充实到县公安系统。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聘特巡警队员岗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年应届毕业生,下同),年龄2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其中:退役士兵或具有散打、搏击、射击、攀爬、潜水等特殊技能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2.应聘指挥中心接线员岗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普通话标准;

  3.应聘警务保障(视频维护)岗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4.应聘行政助理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普通话标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3.年满18周岁以上(年1月1日以前出生);

  4.满足岗位需要的学历要求。其中: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报名;

  6.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年3月12日至3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元。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需有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院〈处〉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特巡警队员岗位的,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交退伍证;

  应聘警务保障(视频维护)岗位的,需提交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应聘者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特巡警队员岗位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48号)执行,其中具有散打、搏击、射击、攀爬、潜水等特殊技能的,一并进行特殊技能测试。应聘其他岗位的,进行简单的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公安局制订。

  (五)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才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试卷为上述两科的综合试卷,满分为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法律基础知识占6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应聘指挥中心接线员岗位和行政助理岗位的,面试期间要测试其普通话水平。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按各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政治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定岗、定级工资标准核定,分为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加班津贴等项目。公安局依法为被聘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一线岗位或高危险岗位工作的警务服务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考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6991兰考县公安局

  -兰考县人社局

  监督-兰考县监察委

  (报名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

  1.年开封兰考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年开封兰考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工作需要,平舆县国税局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

  一、报名条件

  有本县户籍,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财务、计算机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没有在任何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年3月1日——5日。

  2、报名地点:平舆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汤森,。

  3、报名办法: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三、考察办法

  由县人社局和国税局组成面试组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当场宣布成绩。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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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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