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被发现后,竟然明抢!还好,经过思想斗争后,他主动投案并赔偿受害人损失,获得了减轻处罚的机会。
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元。
去年11月1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某驾驶小轿车到龙海市港尾镇江某经营的钢筋店门口,准备把堆放在店门口的钢筋偷回家焊接花架。当他往车上搬钢筋时,被江某逮个正着,江某手持钢筋呵斥,让李某停止盗窃。而李某非但未停下,反而与江某争抢钢筋并扭打起来,致江某受轻微伤。之后,李某驾车拉着得手的20根钢筋(价值元)逃离现场。
逃走后,李某害怕受到法律的严惩,经过思想斗争,于案发三日后,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李某家属也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李某从而获得减轻处罚。
导报记者王龙祥通讯员颜丽月张小虾洪顺珠编辑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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