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联合法院、林业局、森林公安一行深入龙海市榜山镇双弟华侨农场公益林地,对年以来起诉、判决的7起涉林刑事被告人在公益林地开展补种复绿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验收。目前,这7起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复绿情况效果良好,顺利通过验收。
年6月,龙海市检察院牵头法院、国土、环保、林业等9个单位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司法与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信息资源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案件咨询机制等五大机制,推动该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该院又结合本地司法实践,认真总结,联合法院、林业、环保等单位会签《关于在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建立生态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生态司法修复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修复方式、各单位分工、验收标准等内容。同时,注重加强对生态资源修复工作监督检查,联合公安、法院及行政机关定期开展办案回访,防止生态修复流于形式。
年8月,龙海市检察院联合法院、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该市双第华侨农场设立漳州市首个“生态损失补偿专用公益林地”,首期规划专用公益林地面积亩,作为森林失火、盗伐、滥伐、故意毁坏林木及非法占用林地等犯罪案件复绿补植用地。此外,该院于去年12月联合法院启动龙海市生态修复基金,申请拨付20万专项资金,用于该生态公益林地面积50亩的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据统计,年以来,龙海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滥伐林木案件中,适用“补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的累计7件11人,督促被告人缴纳“补种复绿”履约保证金约14.6万元,缴纳罚金36.5万元,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85.85亩,已落实补种复绿林地约55亩,种植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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