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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连发4则成片开发方案涉及中心城区

来源:龙海市 时间:2021-11-11
近日,龙海政府网发布4则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通告,涉及中心城区-人民西路组团2地块、月港片区豆巷组团、月港片区-山后组团2地块、龙海枫林物流园等。用地面积共51.公顷,其中,中心城区-人民西路组团2地块用地面积6.公顷、月港片区豆巷组团用地面积15.公顷、月港片区-山后组团2地块用地面积15.公顷、龙海枫林物流园用地面积13.公顷。据了解,以上4大片区开发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教育教学设施用地及仓储用地等。中心城区-人民西路组团2地块土地征收:01方案用地总面积6.公顷,包括居住用地面积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0.公顷。月港片区豆巷组团土地征收:本次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15.公顷,规划以商业服务、居住、教育、交通运输功能为主。其中居住用地面积6.公顷、占比41.47%;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2.公顷、占比13.69%;教育教学设施用地面积2.公顷、占比15.48%;交通运输用地4.公顷、占比29.36%。月港片区-山后组团2地块土地征收:本次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15.公顷,主要用途为居住及配套用地,包括居住用地面积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公顷。龙海枫林物流园土地征收:本次成片开发总面积13.公顷。其中仓储用地面积7.公顷,占比56.8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0.公顷,占比4.76%;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公顷,占比1.31%;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5.公顷,占比37.08%。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人民西路组团2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龙政综〔〕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5号)的有关规定,龙海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中心城区-人民西路组团2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向龙海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

龙海市石码镇(内社村)和榜山镇(平宁村)。

二、用地面积

面积:6.公顷。

三、成片开发范围

本方案红线范围是由人民西路串联而成的不规则多边形。包括三个地块:

一是平宁路东侧地块,东至西头港龙新村,西临平宁路,北至榜山商品房,南临人民西路;

二是龙海鞋厂有限公司及周边收储项目地块,西面和南面至项目规划道路,东至内社支路,北临人民西路;

三是龙海市第四中学,南临人民西路,西邻港龙新村,东北比邻侨村。

四、公示期限

年3月23日至年3月30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龙海市自然资源局(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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