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明确指出:检察机关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市院新一届党组提出了“感受正义”理念,我们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站在检察为民的角度,结合沅陵实际,我对“感受正义”有以下理解和感悟。
“感受正义”的内涵
“感受正义”具有丰富的内涵,我理解的就是要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最根本的价值追求、职业追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可信赖、正义可预期、权利可保障。
“感受正义”是客观公平正义与人民群众主观公平正义相统一的公平正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向为“好不好”,随之对司法办案的要求和公平正义的感知,也出现了改变。人民群众是朴素而实在的,对于公平正义,不仅仅只是要求“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他们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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