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13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3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前海合作区企业和机构及相关单位公开受理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配租房源为龙海家园、塘朗城人才公寓共套(其中龙海家园套,建筑面积30-55平方米;塘朗城套,建筑面积44-71平方米),户型均为一房和两房。
塘朗城
龙海家园
二、配租对象
(一)在前海注册及区内实际经营,承诺5年内不迁离前海的企业和机构(不含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
注:1.区内实际经营是指在前海合作区内自持、购买或租赁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规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米。
2.自持办公用房应投入使用且属于企业自用。
(二)为前海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境外人才及其他高端、紧缺人才(通过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三、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企业和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1.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
2.金融业企业
3.现代物流业企业
4.科技类机构
5.信息服务业企业
6.专业服务业企业
7.公共服务业企业
8.港资企业
9.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境外人才及其他高端、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所需材料和评分标准、申请人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年度前海合作区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四、配租流程
(一)提交申请。年9月17日起开展人才住房动态配租,有意申请前海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登录前海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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