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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人,事关你的医保年最新方案

来源:龙海市 时间:2018-7-6

年龙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政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政办〔〕号)精神,助力精准扶贫,夯实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均等化,医疗救助精准化,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9%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三、参保对象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在龙海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以及持有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三)驻地武警官兵。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四、政府资助对象

(一)直接免缴对象:以下四类人员由扶贫办、民政、卫计、残联负责认定,并会同财政部门提供免缴对象名单,由市财政承担其个人缴纳费用。

1.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孤儿;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4.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二)先征收后资助对象:以下两类人员先全额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再由相关部门资助,资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个人缴费资金由市政府全额资助,具体由市卫计局负责发放。

2.隆教畲族乡畲族城乡居民个人缴费资金由市政府资助50%,具体由隆教畲族乡负责发放。

五、缴费时间、标准和方式

(一)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元/人,各级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元/人,总筹资标准不低于元/人。

(二)缴费时间

1.集中参保缴费期(10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缴纳参保费。

2.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期的,即次年1月1日后申请参保或补缴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自缴交款项之日起待遇等待期5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救助第一、二类救助对象除外)。

在一个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新生儿出生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1.本地户籍参保群众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参保并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2.持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社区)申请参保登记并缴纳个人费用,随迁子女申请参保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3.武警官兵提供参保名单到漳州医保中心龙海管理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六、征收步骤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征收过程、数据录入、后期核销四个阶段,时间跨度从10月到次年度1月。

(一)前期准备(10月)

1.扶贫办、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个人免缴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供给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汇总整理后形成征收花名册。

2.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及财政局、扶贫办、卫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广播电视新闻中心等市直主要部门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动员会,布置征收任务。

(二)征收过程(11-12月)

各乡镇负责将征收票据、征收花名册等材料发给各村(居)委会,各村(居)委会做好宣传告知,凭参保群众提供的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收取参保费并开具发票,属于个人免缴对象的,免缴参保费。各村(居)收缴的个人缴费收入统一汇入各乡镇财政部门账户,各乡镇应于缴费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汇入医保基金收入户。

(三)数据录入(12月31日前)

各乡镇负责核对村(居)委会报送的材料,重点检查发票、参合人数、财政资助对象等数据是否存在错误,确保准确无误后,由各乡镇医保报账中心将参保人员变动情况录入城乡居民医保系统。该工作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次年1月1日正式转入新的运行年度。

(四)后期核销(次年1月)

各乡镇需汇总各村(居)委会征收发票开具人数和金额、个人免缴人数、现金缴纳人数等数据,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各乡镇政府公章后,报送医保经办机构。

七、各部门职责

各乡(镇)场为征收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医保办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的收缴工作,并对征收全程进行监督抽查,确保各村(居)财政资助对象百分百落实到位;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医保报账中心,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数据录入、医疗费用报销等相关工作,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市财政局要负责落实本级财政对参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配套补助资金;负责落实市扶贫办、卫计、民政、残联等免缴对象资助资金的划拨。

市扶贫办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缴对象名单并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做好扶贫政策与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工作,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市卫计局要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免缴对象名单并及时报送财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各项管理,改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订和完善诊疗规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广大群众获得方便、质优、价廉、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市民政局要提供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孤儿免缴对象名单并及时报送财政部门;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共同解决低保、低收入家庭参加城乡医保的困难,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一站式”医疗救助工作。

市残联要提供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免缴对象名单并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市新闻中心要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通过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全市人民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的目标任务、特点、基本原则、参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的领导、指导相关情况;宣传报道城乡居民医保的实施情况;宣传社保卡用卡相关知识。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项目,是开展精准扶贫,推动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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