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60号),经属地政府申报,我局实地考察,现推荐芗城区古城商圈申报“省级示范商圈”、龙海市海澄镇申报商务特色镇(工贸型特色镇),现今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决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8月11日至年8月17日。
如有异议,可于年8月17日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市务局反映情况,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单位:
市商务局办公室:-
市商务局监察室:-
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传真:-
邮编: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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