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龙海法院依法宣判一起针对建筑工地实施敲诈勒索的跨区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判决被告人马某东等8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的刑期。
年11月至年3月间,被告人马某东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马某银、马某甲、马某龙、杨某虎、马某乙、杨某、马某峰等人并形成了以被告人马某东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应招务工为幌子,先后到福建省泉州市、龙岩市、厦门市、福州市、漳州市等地的建筑工地,恶意挑起事端,向用工单位负责人敲诈勒索财物。该犯罪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建筑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次宣判,系龙海法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成果,是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的具体表现。此外,龙海法院还多次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识,持续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扫黑除恶的信心。
下一步,龙海法院将持续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大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升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和幸福感。
原标题:《扫黑除恶
龙海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件!8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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